可以作为使用证明的商标证据

  • 发布时间:2020-02-12 18:27:40,加入时间:2019年05月24日(距今21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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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商标申请过程中还是在其他的商标纠纷案件审理中,商标的使用证据都是及其重要的。那么我们常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到底有哪些?

根据规定商标的使用证据主要就是以下几点:

一、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

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

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

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

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

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

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

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我们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都要有意识保留一些以上的这些使用商标的证据,那样

在遇到商标纠纷时也多一些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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