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南沙(金牌)专才”奖励兑现申请的通知
具体扶持方式
(一)“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评审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评审“南沙专才”不超过50名,每人奖励2万元(税前,下同);根据获评“南沙专才”人员作出的突出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程度,每次可评审“南沙金牌专才”1名,奖励100万元(“南沙金牌专才”不重复享受“南沙专才”奖励)。
(二)已获评2018年“南沙金牌专才”者,不得参评本年度“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已获评2018年“南沙专才”者,若符合本指南第二项“申请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参加本年度“南沙金牌专才”评审。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参评“南沙专才”、“南沙金牌专才”。
具体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一)在南沙区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现仍在南沙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近5年内(2015年至今,下同),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农业生产、科技推广、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技术领域取得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在上述专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国际或国内或省市产生较大影响;
(五)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需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内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申报材料
(一)企业资料
1.《2020年南沙(金牌)专才奖励申请汇总表》(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二)申报人资料
2.《南沙(金牌)专才奖励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
3.《2020年南沙(金牌)专才奖励送件清单》(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4.通过认定、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考试报名表或成绩合格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6.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7.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见附件4);
8.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原件一式一份,提供2019年1月至申请奖励当月的缴纳清单);
9.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原件)中国大陆人员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涉及外文的,需同时提供经认证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翻译文本及翻译机构证照复印件;
10.申报人在近5年内,在专业技术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国际或国内或省市产生较大影响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请按照“一、获得技术类奖项或荣誉情况;二、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课题情况;三、获授权的专利情况;四、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五、代表性论文、著作、学术会议重要报告”分类制作目录,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原件);
11.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需申请人本人签名,注明开户支行名称、银行账号,外籍人员银行开户账户信息需与护照信息一致)。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系统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附件,可以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的复印件。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材料格式为jpg、pdf等,单个附件请直接上传,多个附件请按附件3《2020年南沙(金牌)专才奖励送件清单》填写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上传。
2.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的所有表格、证件等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纸,按照“送件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材料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整理齐备。
3.现场提交的纸质版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