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C认证是针对玩具类产品的认证要求,那么需要搞清楚哪些产品归位玩具类产品。对于玩具类产品国内外可能有些不同,国内认为专门给儿童使用的,或产品名称型号有效显示是玩具,才归位玩具类。但在国外,只要产品的包装偏卡通化,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经常被儿童使用和触碰到的产品都认为是玩具类产品。
在2018年3月31日,加拿大自然资源能效委员会(NRCan)发布了电池充电器的能效条例,要求与2018年6月13日强制执行的美国能源部(DOE)的BCS法规一致,NRCan要求在2019年6月13日之后生产的电池充电器进入加拿大市场满足该法规要求,主要信息如下:
电池充电器BCS的定义:
是指给轮椅,高尔夫球车,低速车辆或其他终端产品的电池充电的设备。
不在范围内的电池充电器有:
给除上述车辆之外的车辆电池充电的设备,给医疗设备电池充电的设备,无线电池充电器,备用电池充电器。
测试方法2选1:
1. CSA C381.2-17
2. 10 C.F.R. Appendix Y (引用美国能源部DOE的测试方法)
能效限值参照CSA C381.2-17中的表格C.1, 原文如下:
A battery charger must have a unit energy consumption that is less than or equal to that set out for the battery charger’s product class in Table C.1 to CSA C381.2-17.
建议:
能效专家提醒您,如果您的产品2018年6月13日之后出口美国和加州,请务必及时完成电池充电器(BCS)的强制性能源部DOE和加州CEC Title 20 认证和上网递交工作,否则将会收到当地政府的处罚和召回。如果您的产品2019年6月13日之后进入加拿大市场,请必须满足强制性的NRcan认证和上网递交工作。
作为美国第十六家OSHA认可的NRTL机构,同时也是美国FCC的 TCB发证机构、美国EPA 能源之星的CB发证机构、欧盟CE NB的通告机构、加拿大ICFCB发证机构之一,可为您提供电池充电器BCS的美国DOE, 美国加州CEC, 加拿大NRcan, 欧盟CE ERP等一系列能效检测认证服务,保障您的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