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已进入最后两年,期间国际国内均发生巨大变化,能源也出现了新的改变,节能已进入新时代,新阶段。“十九大”再一次明确了把生态文明作为我国强国目标之一。因此,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是重要的指导原则,实现生态文明是新阶段的重要任务和工作,我们必须站在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站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来推进节能工作。
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明确重点用能单位需制定节能减排培训纲要,实施培训计划,加强对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发改委重新公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实施,再一次明确强调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按照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要求,特别是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的要求和意见明确提出,制定节能减排培训纲要,实施培训计划。国家节能中心提出的五个新作为之一,就是要强化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和服务,其中最重要的就包括为用能单位培训能源管理人员等。
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北京中标研企业管理中心开展高级能源管理和高级能源审计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联合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实施单位:北京中标研企业管理中心
培训对象
节能减排各级领导干部; 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节能监管部门相关人员; 重点及一般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 节能服务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 节能减排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 企事业单位节能减排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标准化及运行等部门人员;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环保负责人及合同能源管理相关人员; 希望系统学习能源管理知识、提高节能管理专长、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各类人员。
培训内容
1、能源与节能新动向、新思路、新发展
2、能源管理方法学
3、工业节能
4、节能量的确定及测量和验证
5、能源审计
6、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
7、能源管理体系
8、合同能源管理
9、技术节能与节能技术
10、公共机构与公用事业单位节能
时间/地点
2020年03月19日—03月22日 广 州 (19号全天报到)
2020年03月26日—03月29日 上 海 (26号全天报到)
2020年04月27日—04月39日 北 京(27号全天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