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一、职业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5、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报考条件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三、考试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四、工作内容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维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五、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沙元埔大厦
即地铁5号环中线民治地铁站D出口 (斜对面)
附近公交站:(民治)沙元埔公交站、民康路口公交站
工作时间:上午9:00--晚上21:00(周末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