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房产继承遗嘱无效法定继承共有财产分割律师

  • 发布时间:2020-02-27 11:26:10,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8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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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成员均有多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工作经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应变能力强,严谨认真,技术娴熟,善于抓准争执焦点,注重案件细节,把握案件实质,能将事实与法律准确结合。

遗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这是民诉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因此,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因此,遗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
  1、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
  2、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注意:民诉法还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房产继承纠纷应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业务范围:
1、针对婚姻继承家庭纠纷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提供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

2、遗产继承纠纷、债务继承纠纷;

3、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4、遗嘱继承纠纷;
5、继承权纠纷;
6、遗产份额分配纠纷;
7、婚姻纠纷;
8、婚姻财产、债务纠纷、抚养权纠纷;
9、婚前财产纠纷、同居财产纠纷、无效婚姻纠纷;
10、分家析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离婚协议、遗嘱等文书起草代书;

12、其他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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