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个人独资企业做税务筹划

  • 发布时间:2020-07-30 11:24:13,加入时间:2016年07月07日(距今327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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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有一个张老板(虚拟的,千万别对号入座)要开展的业务有它的特点,特点一是上游都是规范的企业,他们都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这个业务毛利水平不高,业务仅仅是一进一出的贸易。如果选择登记为个体户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成本反而比较高。张老板公司的毛利在20%左右,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率才20%×13%=2.6,比小规模纳税人3%还低。所以说这种情况下,从增值税的角度来考虑,他应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

但是如果选择做一般纳税人,他又有另外一个问题,因为这个业务是一进一出的业务,日常的费用比较低,规模大概在一年3000万左右,自己算下来,如果开设一家有限公司,最后的利润比较高,利润先交25%的企业所得税,再交股东分红的20%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成本就会特别高。所以说这个业务既不适合做小规模的个体户,也不适合做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用什么方式比较合适?

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利用到个人独资企业。张老板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根据刚刚讲过的它的毛利测算,增值税税务成本是2.6%以下,而它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税,对于大多数地方个人独资企业从事贸易业务,个人所得税核定1%左右。所以说总体上它的税务成本就是2.6%的增值税加上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它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上增值税的部分是可以转嫁给下家的,所以说2.6的增值税的税负实际上可以不考虑,所以整个业务它实际需要负担的税务成本就是个人所得税的1%。

总结:像这种毛利比较低(毛利在20%以内),实际利润较高,然后规模中等(销售额每年3000万左右)的业务,比较适合用个人独资企业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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