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房屋的结构安全状况,按房屋的原设计标准要求,即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的相关规定,对房屋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进行分析评定。
分析评定时,按框架结构体系,乙类建筑、框架抗震等级二级、7 度抗震设防(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特征周期为 0.9s、Ⅳ类场地,对其结构抗震措施进行调查;
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研究所 PKPM 系列SATWE 计算软件,对结构承载力验算,据此对房屋结构安全性进行综合评定。
计算分析时,房屋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按现场检测与复核后的实际尺寸取值,荷载按实际调查结果及原始设计使用功能确定。
计算时,对于现场未能检测到的构件按照原设计图纸进行计算分析。
根据材料强度检测评定结果,房屋混凝土强度按原设计强度取值;钢筋根据其类型按原设计强度取值。
结构抗震措施的分析与评定 02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的有关要求对房屋的结构抗震措施进行分析与评定。
房屋总高度、结构体系、混凝土材料强度、柱的钢筋配置等结构情况基本符合房屋各项抗震措施基本能满足现行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
检测评定结论与建议
现场检测和理论分析结果表明,房屋整体基本满足结构安全性的要求。
具体检测评定结论与处理建议如下:
01 房屋东西向整体表现为东端沉降大、西端沉降小,平均相对倾斜率为 0.73‰左右;房屋南北向整体表现为南端沉降大、北端沉降小,平均相对倾斜率为1.32‰。
房屋各方向相对倾斜值均低于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关于同类建筑结构相对倾斜的限值(4‰)。
02 主要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综合评定为 31.5MPa,达到原设计强度等级(C30)的要求。
03 房屋结构构造措施调查结果表明:
房屋各项抗震措施均基本能满足现行抗震规范的要求;
房屋结构承载力验算结果表明:
房屋各框架柱、地下室外墙、混凝土梁和各层楼屋面板的计算配筋小于实际配筋,均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房屋抗震变形验算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地基基础满足安全性的要求。
即房屋整体基本满足结构安全性的要求。
04 建议在房屋四周增设沉降监测点,在房屋后续使用过程中,加强对房屋的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