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和达到下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之一,可破格申1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2具备统招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3具备统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4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政府文件表彰;
5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6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4.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评审表格类
1《评审表》
2《评审简表》
3《破格申报表》
(2)评审材料类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高学历)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
8论文2篇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9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