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香港公司的注册条件(1)公司股东:需要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
(2)公司董事:至少一位董事,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主体,此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公司。自然人必须年满18周岁,可以为任何国籍。
(3)注册香港公司名称选择:
a)、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同时注册,但不得使用英文与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
b)、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如公司名称包含以下的字及词,必须先获得行政长官同意才可使用:
1)Building society 2)Chamber of commerce 3)Cooperative 4)Kaifong 5)Mass transit 6)Underground railway 7)Municipal 8)Tourist association 9)Trustee 10)Savings 11)市政 12)地下铁路 13)地铁 14)合作 15)受托 16)建屋合作社 17)受托人 18)商会 (19)信托 (20)旅游协会 (21)街坊 (22)总商会 (23)储蓄
(4)注册地址:此地址必须是香港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公函及通知,公司无须特别租购专门物业,但不得只用邮政信箱作为商业注册地址。(一般我司提供);
(5)法定秘书:委任香港人或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一般由我们提供)
(6)注册资本 (香港公司法规定:标准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及公司注册名称。
二、香港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1、公司名称
2、注册资金(香港公司法规定:标准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
3、股东和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各股东持股比例;
5、股东和董事的常住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