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内容及方式简述
1、对房屋的原设计图纸、装修改造意图、历史修缮加固情况、前期的使用情况及后期的使用要求进行调查了解;
2、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装修概况及使用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3、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对部分典型构件损坏情况(变形、开裂、沉陷、渗漏、露筋等)进行外观检查及拍照记录;对损坏较严重、重要性构件及设计改造有特别要求的构件进行重点检测鉴定;
4、采用裂缝测宽仪进行裂缝情况进行测量,包括其长度、宽度、深度、形状、条数,必要时绘出裂缝分布图;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对其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超出规范允许值。
5、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房屋部分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分析是否出现倾斜及不均匀沉降现象。
6、对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建筑及结构布置、构件尺寸、楼板厚度、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复核。
7、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构件进行配筋情况、砼保护层厚度检测。
日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09SG619-1和《全国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示例》面世,为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提供了技术依据。
1.房屋可靠性检测鉴定:
对无正规设计、施工、鉴定或没有经质量监督站监督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超过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中小学校舍、幼儿园房屋安全性鉴定等需要对房屋安全性进行鉴定的工作,对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如:民用住宅改为商业用房或幼儿园教室等)后能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鉴定等。综合评定被鉴定建筑能否继续使用,是否存在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隐患。
2.民用房屋适修性检测:
对受损房屋或不满足使用要求、不满足抗震规范的建筑修复后能否恢复原功能,或改造后能否达到现行设计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结合修复房屋所需费用,评定建筑是否适宜进行修复,如不适宜进行修复,提出拆除重建建议。
3.民用房屋灾后检测:
对建筑物受到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木构件受白蚁损害或受车辆撞击后受到损坏,对建筑受损程度、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并结合修复房屋所需费用,评定建筑是否适宜进行修复,如不适宜进行修复,提出拆除重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