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

  • 发布时间:2020-04-01 16:49:27,加入时间:2018年05月23日(距今2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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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

起诉离婚有没有青春损失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必须男女自愿,双方自愿离婚的应予准许,即“结婚自愿,离婚自由”。

男女在结婚后,为共同经营好家庭,双方均已全身心地投入了感情,在婚姻生活中均随着时间推移,容颜渐老,青春不再,对每个人都是公平,不存在单方青春损失的问题。赔偿青春损失费,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然而,离婚青春损失费这个词在现实生活中被老百姓广泛地使用,司法实务也难以避免对这个问题的纷争。从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上看,与离婚青春损失费比较贴切的是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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