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流程:
1. 收集货物资料
客户需要先行提供详细货物资料给我司(MSDS中英文版、成分表、功能用途)
2. 审核资料
收到客户提供的详细资料之后,由我司归类HS CODE,确定UN编码及税率以及监管条件给到客户。
3. 国外发货
国外发货人根据货物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发货到国内港口。
4. 清关
我司根据客户提供的货物资料及箱单、invoice、合同等文件提前做好申报资料,货物到港后进口申报,申报流程为:换单--报检--报关--海关核税--出税单缴税--海关放行查货--码头办单提货--派送。
进口化学品
未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但涉及危险化学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HS编码项下的进口化学品,或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但收货人经自我评定为普通化学品的进口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为普通化学品的,应提供《进口化工品符合性声明》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申报可不提供);
2.申报为危险货物的,应提供《进口化工品符合性声明》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申报可不提供);企业应提供危险公示标签及安全数据表。
对不能提供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需出具保函,承诺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前,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不得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