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每一间香港公司均需要按要求出具核数师报告,核数报告是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政府在公司年审以及公司宣告结束时都会凭着这份报告考察,而且做好每年的核数审计报告,香港公司税务法规定,如何做账审计合法办理。
凡满足以下之一者,即为有经营,必须做账,核数后报税: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
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凭费等;
7、委托在香港代销;
8、其他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查税追税,都是“翻旧账”
不仅在香港,在全世界很多地方,税务稽查和追税有一定的滞后性,因为要在收入已经发生,相关记录已经存在的基础上,来实现追税。在被查到之前,容易让人有一种安然无恙的错觉,但殊不知这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旦案发,基本没有挽回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