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其他负责人对所负责工作领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在分管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盘扣脚手架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部署。
分解落实租赁公司决议中分管职责范围内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决议要求,研究解决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钢栈桥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制订预防和整改措施。
根据需要参加分管职责范围内钢支撑施工现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内部调查处理工作。
财务总监对租赁公司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财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制订租赁公司盘扣脚手架施工班组的生态环境保护费用计提、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审定租赁公司钢支撑施工班组的生态环境保护费用使用计划,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费用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