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拥有一支专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业务精良、值得信赖的房屋安全鉴定专业人才队伍。无一例鉴定事故或因鉴定结果不准确而导致的鉴定纠纷;并因提供及时、准确的鉴定结论及热情、周到的服务而赢得社会的广泛好评,产生了积极、深远的社会影响,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更有幸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2013年、2014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受检房屋因局部改造增加了地基基础荷载,后期应根据最终的结构改造方案对房屋地基基础进行承载力验算。
3.上部结构
按照《上海市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对被检房屋进行抗震措施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均满足《上海市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要求
检测结论
房屋主要动力特性及地震响应计算采用PKPM软件对房屋的主要动力特性及地震响应进行了计算分析,计算结果表明:
1)房屋扭转第一自振周期与平动第一自振周期,轴压比满足要求,房屋有效质量系数满足要求;
2)X. Y向的最da层间位移比小于规范限(1.2);
3)各层剪重比满足最小地震剪力系数(1.6%)要求;
4)地震作用下X Y向的最da层间位移角均未超出规范允许值(1/550)。
上部结构主要承重构件承载力验算结果对受检房屋上部结构主要承重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结论:
1)受检房屋框架柱轴压比均满足要求;
2)受检房屋梁、柱剪压比均满足要求,但部分梁、柱配筋不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
检测建议
根据房屋拟装修改造方案,结合房屋的整体抗震性能鉴定及结构计算结果,可知:房屋按拟改造方案增设钢构架造型及设备用房后,原有房屋的整体抗震性能基本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但改造会增加对局部框架梁及框架柱的荷载作用,且验算结果表明,房屋上部结构局部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应对结构采取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