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出口报关资质说明
一、目前,我国有创呼吸机生产企业共有21家,其中8家的主要产品(周产能约2200台)取得了欧盟强制性CE认证,约占全球产能五分之一。目前已签订单量约2万台,同时,每天还有大量的国际意向订单在洽谈。
二、近期又来了不少客户咨询呼吸机出口流程,难不成呼吸机取代口罩,又要成为一代热门词-运当家统一整理解答如下:
1、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包括:家用呼吸支持设备、家用无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持续正压呼吸机、持续正压通气机。
2、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包括:睡眠呼吸机、睡眠无创呼吸机、持续正压呼吸机、双水平无创呼吸机、正压通气治疗机。
3、与呼吸机配套使用的呼吸面罩、医用呼吸道湿化器、食道气管插管。
三、审核所需的申报资料包括: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2、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gf原产地证书
上海(总部)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北京机场、宁波港、广州港、厦门港、深圳港、成都机场、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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