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有限合伙(ELP)是近年来被广泛使用的募资架构和资产管理交易工具。它是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GP)和一或数个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LP)组成,普通合伙人(GP)负责管理和执行有限合伙的业务,有限合伙人(LP)通常只出资并且不参与有限合伙业务。
开曼 ELP 通常有下列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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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私募基金
包括募集创投 天使基金、不动产基金、并购 投资基金、重建 艰困事业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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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例如用来持有不同地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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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特殊的需求
例如投资者只希望单纯出资,负担极有限的责任。
开曼有限合伙
2.1 有限合伙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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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客制化弹性:
有限合伙具有高度弹性,相关权利义务都可以透过有限合伙协议( LPA: 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来客制化调整。以运用开曼 ELP 来成立基金为例,基金的分红方式和比例、基金的管理方式、投资人(有限合伙人)的个别待遇等,都可以依照客户需求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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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性:
开曼ELP只有一项有关ELP及普通合伙人等数据的文件需要提交给政府存盘,其余文件只需保存在注册地址,许多敏感信息(例如:有限合伙人的信息和出资额等)和LPA都没有被公开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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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成熟的配套支援:
开曼群岛提供有限合伙注册服务已经超过十年,相关配套支持成熟(例如:草拟客制化合伙协议、私募说明书、认购协议等),可以支持各种不同使用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