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盟合同已经到期了店还没开,还能退款吗?
张静律师解答:合同到期了还没开店,一般都是因为选址的原因。此种情况也可以退,只是退不了合同没到期的那么多,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酌情判决退60%。
判决书节选:
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1.周某依涉案合同约定先后支付了服务投资费用93840元及8000元,其主张宏某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但双方签订的《经销商合同》已明确约定宏某公司履行“店铺选址建议”等合同义务,而《店铺选址评估表》中明确写明“2015.9.19开业”,周某对选址评估的内容均予以确认,其该项主张与本院查明事实相悖,本院确认宏某公司依约履行了店铺选址建议的合同义务。周某作为被特许人,按常理需要自行确定经营场所,宏某公司对此仅负有协助义务,现周某因其自身原因未能开业经营,宏某公司因此无法继续履行提供设备、宣传物料和培训等合同义务,故宏某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2.《经销商合同》约定,周某因自身原因放弃经营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仍未开张营业的,均属根本违约,宏某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周某在合同签订之日四个月内未开张经营,亦未在《店铺选址评估表》确定的2015年9月19日开业,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涉案合同约定的期限已届满,合同不再继续履行,周某主张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已不具备实际意义,故本院对此不再予以调处。鉴于涉案店铺并未实际经营,周某尚未使用合同约定的相关特许经营资源,宏某公司仅履行了店铺选址建议的合同义务,本院综合考虑涉案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周某过错,酌情确定宏某公司应向周某返还服务投资款人民币60000元。周某就服务投资款主张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