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一直是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危害传递标准(HCS)的核心,依据标准HazCom 2012,即OSHA 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 (HCS) 2012 (Hazard Communication/HazCom 2012)。
美国加州于2014年5月5日提交的修订;废除CCR Title 8 Section 5194附录A-E,与Title 29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section 1910.1200附录A-E(HazCom 2012)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加州不在有自己单独的危险分类和SDS法规,已经完全向OSHA靠拢,只需要统一制作美国OSHA规定的SDS就可以。
美国SDS也是16项内容,第1-11和16部分,如果发现一个区段内任何给定的副标题显示没有相关资料,SDS应清楚地表明:没有适用的信息。
第12-15部分可以包括在SDS中,但都不是强制性的。
MSDS制作语言为英语,有时也会要求做英语+西班牙语的双语SDS。
HCS基于GHS的第三修订版。以下分类在美国不采用。
急性毒性5类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3
吸入危险,类别2
危害水生环境,非强制性
危害臭氧层,非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