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⑵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前置条件.
受理、审查、审验的前置条件
(一)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要符合的条件:
1. 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 有出版物业务的经营场地;
3.有出版物业务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1. 公司名称或执照副本原件及公章;
2. 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房产证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4. 租赁协议;
5. 公司章程;
6. 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7.初级发行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