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可按需方要求长度进行锯切再加工。
钢筋按定尺或倍尺长度交货时,长度允许偏差为0~+50mm。对于再加工钢筋长度允许偏差为0~+20mm。
折叠弯曲度和端部
钢筋的弯曲度不得影响正常使用,钢筋每米弯曲度不应大于4mm,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
钢筋的端部应平齐,不影响连接器通过。
钢筋钢的熔炼分析中,硫、磷含量不大于0.040%。生产厂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合金元素的选择和利用,以保证经过不同方法加工的成品钢筋能满足表3规定的力学性能要求。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分析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