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口罩出口报关资料

  • 发布时间:2020-05-15 16:29:49,加入时间:2020年05月07日(距今185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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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证件齐全

2.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有进出口权,电子口岸备案,海关备案等手续

非医用口罩出口资料(生产个人防护或者工业用非医疗器械管理的普通口罩,有进出口

权的企业,可自行直接出口。)

1. 合同,发票,装箱单

2. 厂家检测报告(CMA,CNAS)及合格证(厂检单)

方法/步骤

国内出口贸易企业需具备的资质和材料(普通行业)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

2.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3.产品检验报告(生产企业)

4.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用不需要)

5.产品说明书(跟着产品提供)、标签(随附产品提供)

6.产品批次/号(外包装)

7.产品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跟着产品提供)

8.产品样品图片及外包装图片

9.贸易公司须取得海关收发货人注册备案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模版见附件1),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关注册信息见附件2),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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