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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卫生监督所咨询并领取申请材料清单及卫生标准(或到高新区网站) 餐饮服务许可证、换证者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
2、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申请材料齐全后,卫生监督人员到现场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审核验收合格后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换证者出具原卫生许可证);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公证后的租赁协议);
5、经营场所(包括周围环境)平面布局图;
6、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名单;
7、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餐具检验合格报告;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
9、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进货单位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