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工民建中级工程师评审流程以及报名条件
一、申报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本评审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单位:单位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刻苦钻研、身心健康。
2、具备工程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3、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二)业务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人员须参加2016、2017、2018、2019、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含18年)。
4.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3年以上(含23年),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不含市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后取学历在年限要求上等同于统招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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