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是我市在建的第一座以安全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环保基础设施,被列入“广州市十大民心工程”和“广东省十大环保项目”。项目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村,占地约33万平方米,设计总填埋量86万立方米,其中一期为15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全填埋场、调配交换中心、物理化学处理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等。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计划2010年6月建成,项目建成后,将为我市的危险废物最终安全处置提供出路,缓解环境压力。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
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2、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市环保局审批(委托市固管中心经办)→窗口取件。
3、审批时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报批需提交的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跨市转移一式六份、市内转移一式四份)。
2、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危废产生单位与持证接受单位的处理处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4、所转移废物的处理方案(接受单位的经营范围及经营能力,对所转移废物的处理技术方法,以及相关的污染防治能力情况说明)。
⑸、申请将本市危险废物转移至外地的,应该提供接受地的地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在《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上加注)。
⑹、废物产生单位"三同时"环保验收资料
⑺、废物产生单位上一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表
⑻、废品产生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⑻、凡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一式2份)。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权限、委托事项(申报、领取批文等)及委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