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股东大会(AGM)必须在公司注册日期起18个月之内召开。此后每个财务年度定期召开常年股东大会,且时间与上一次股东大会之间,不可超过15个月。公司董事可提出充分解释,申请股东大会延期,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2.公司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发放由新加坡本地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如需审计)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由股东审核和通过。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距离财务截止日期不能超过4个月。其余类型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距离财务截止日期不能超过6个月。
1.第一次股东大会(AGM)必须在公司注册日期起18个月之内召开。此后每个财务年度定期召开常年股东大会,且时间与上一次股东大会之间,不可超过15个月。公司董事可提出充分解释,申请股东大会延期,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2.公司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发放由新加坡本地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如需审计)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由股东审核和通过。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距离财务截止日期不能超过4个月。其余类型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距离财务截止日期不能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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