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市庐江县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已经结束,现在可以开始准备庐江县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了,庐江县第二批高企申报时间材料与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庐江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为连续第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产品服务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知识产权要求:1项发明专利或者5项实用新型专利、或5项软件著作权
4、具有大学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b.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d.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e.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符合要求(即研发人员和管理层的学历要求,大专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0%,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
f.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符合要求
g.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符合要求
h.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要求(指标各分为5个等级,3年中,每年要达到递增趋势)。
庐江县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申请对象是: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最后附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
(一)申请对象
1、高新区管委会或其确认的单位。
2、基地管理机构或其确认的单位。
(二)奖励内容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期间,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获批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用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申报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经费申请表(登录系统填报)。
2、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3、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简介、经费概算、预期经济社会效益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