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商铺转租协议争议律师 出租人违约索赔咨询

  • 发布时间:2020-06-18 18:45:35,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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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方是否续租表达不一致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出租人内部多位人向承租人发函,有的说继续续租,有的说不续租的,承租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书面文件履行。如下面这个租赁纠纷,出租人一会发函说续租,一个会发函让撤场,最终承租人选址缴租金续租。但出租人却强行清场,最终法院认定出租人构成违约,应赔偿承租人相应损失。

判决书节选: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的规定,在《租赁合同》届满后,华某新塘分店继续向彼某巧克力店发出缴费通知单,彼某巧克力店继续支付租金及使用涉案租赁物,故原合同应继续有效。

现根据广州享某巧克力有限公司2016年9月9日做出《关于2016年9月7日南区招商部供应商清场(撤柜)通知反馈函》、华某新塘分店发出《知会函》以及双方在庭审中陈述可知,华某新塘分店在2016年8月份已经通知彼某巧克力店撤场返还涉案租赁场地,但是之后华某新塘分店发出了继续缴费通知书。由此可知华某新塘分店在彼某巧克力店须撤场返还租赁场地与继续缴纳租金的通知之间存在矛盾,其通知撤场与通知缴费的行为上存在瑕疵。同时通过彼某巧克力店与华某新塘分店的沟通可知,因华某新塘分店内部部门原因致使涉案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存疑,且彼某巧克力店已经依约支付租金、华某新塘分店在没有妥善处理相关费用等情况下,强行清场,行为不当,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华某广州分店、华某新塘分店承担。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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