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二级资质标准
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50 人。
4.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0 类中的 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 1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1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 3 米的防波堤工程 300 米以上;
(4)沿海 2 万吨级或内河 3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300 吨级以上船闸或 5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2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15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 10 万平方米或内河 5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5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5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 30 米以上打桩船;
(2)80 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 20 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 16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5)4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我公司现立足于武汉辐射湖北省17个地市和省辖市,和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时刻关注各个地市资质的政策动向,让客户在办理过程中少走弯路节省时间,早日让客户拿到。
业务范围:
1.能源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升三级、三级升二级
2.建筑企业施工资质:12项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机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等;36项专业承包资质: 防水防腐保温二级,建筑幕墙二级,装饰装修二级,输变电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地基基础等
3.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级新申请,延续,定级,三级升二级,暂定级升二级,二级升一级
4.三类人员,安监局特种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站式代理
5.建设厅八大员、技工证、建造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