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是由商检局机构签发,主要给进口国清关享受关税优惠或者减免使用。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B,简称:《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B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另外在办理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B也可以起到证明货物的身份来自中国,还有一个用处就是在办理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B可以起到进口国统计数据使用。办理亚太产地证只需要提供产地证证格式相关内容,即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