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说明附后),并向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正式行文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核验相关证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4.准予行政许可的,政务服务大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二级资质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