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菲律宾《1991年外国投资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外国人在菲可设立的企业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地区总部以及地区经营总部。
注册菲律宾公司的流程如下:
1. 向菲律宾证券委申请公司名称,经审核后无重名后才能注册;
2. 租赁办公室;
3. 向菲证券委申请注册(如为独资公司,则申请注册的机构为菲律宾贸易局)。如外籍投资者的股份超过40%,须向菲律宾投资署申请营业许可权:如在有优惠待遇的行业投资并要获得优惠,在菲证券委注册后,再报菲投资署审批;
4. 向菲律宾银行开立账户,汇人或存入注册所需资金,并由银行出具证明;
5. 向公司营业地市长办公室申请营业许可证;
6. 通过营业地会计师行向菲律宾税务局登记,申请纳税编号、印制或购买增值税发票;
7. 向菲律宾社会保险署和劳工就业部注册公司职工表。
注册菲律宾公司条件:
1.中菲合资(中方占 40%,菲方占 60%):注册资本 30-50 万比索,需实缴 25%,验资后可一次性取出,但需保留一定资金在账户上, 视银行情况而定;
2.全外资:门槛高,一般为跨国企业布局全菲律宾而设,最少 20 万美元
3.至少需 5 个股东,且需要菲律宾公民至少 3 名。(菲公民必须占比例比中方 多)(全外资除外)(我方可提供菲公民股东,不占股权,会签一份关于股权的 协议书),提供股权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