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可行性报告。
2、《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申请表》。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足额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6、相关管理人员任职证明、身份证明、在有经营资格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从事2年以上工作履历(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等相关资料证明)。
7、企业章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预案。
8、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故意犯罪记录的证明。
9、企业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情况下)、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