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进场检验规定
运抵工地的水泥,应按批(散装每500t为一批,袋装每200t为一批,不足时也按一批计)对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项目检验。
使用过程中,对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水泥超过1个月)或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时,按上述规定进行复验。
2、水泥试验项目: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3、水泥试验结果评定方法:
分成:合格水泥、不合格水泥、废品
合格水泥: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不合格水泥:凡是细度、终凝时间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该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水泥;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的掺合料超过限量的为不合格水泥;包装标志中品种、等级、生产者名称、出厂编号不全者为不合格水泥。
废品:凡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初凝时间、安定性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废品。
水泥主要技术指标
(1)比重与容重:标准水泥比重为3.1,容重通常采用3100公斤/立方米。
(2)细度:指水泥颗粒的粗细程度。颗粒越细,硬化得越快,早期强度也越高。
(3)凝结时间:水泥加水搅拌到开始凝结所需的时间称初凝时间。从加水搅拌到凝结完成所需的时间称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早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迟于6.5小时。实际上初凝时间在1~3h,而终凝为4~6小时。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由专门凝结时间测定仪进行
(4)强度:水泥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5)体积安定性:指水泥在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能。水泥中含杂质较多,会产生不均匀变形。
(6)水化热:水泥与水作用会产生放热反应,在水泥硬化过程中,不断放出的热量称为水化热。
(7)标准稠度:指水泥净浆对标准试杆的沉入具有一定阻力时的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