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挥发性有机物)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作为VOCs整治方案之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陆续发布了多项涉及VOCs的国家强制标准,规范了涂料、胶粘剂、油墨和清洗剂中VOCs测试方法及含量限值。
同时,2020年6月24日,中国生态环境部(MEE)发布《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减少VOCs产生,要求企业做好涂料、胶粘剂、油墨和清洗剂等VOCs相关国家强制标准的实施准备,并要求在2020年夏季(6月至9月)对污染状况突出地区和涉及VOCs重点企业集群进行监管。广东省东莞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南通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等多地区均已开展VOCs执法检查行动,并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立案调查等措施。
为深入推进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中国生态环境部(MEE)随后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臭氧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知识问答》三本书籍,为VOCs治理提供政策、技术和方案的支持。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指出,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企业应向产品供应商索要具有CNAS和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以证明产品符合相关VOCs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
目前我们针对以下标准测试,已经申请到了CMA跟CNAS资质,针对各类物质,分别要做以下标准:
GB 33372-2020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24409-2020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0981-2020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8508-2020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GB/T 34675-2017 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
量的测定
GB/T 34682-2017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