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1、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
3、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1、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每室必须独立。
3、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1、基本设备:手术床1台和相应的成套整形外科手术器械,电动吸引器,显微镜,双极电凝器,电冰箱,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污水处理器。
七、资金证明和设备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