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准
汽车EMC标准分为国际标准、地区标准、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国际标准包括ISO、IEC、CISPR等,地区标准包括欧洲ECE法规和EEC指令,国家标准包括美国的ANSI、美国的FCC、美国的SAE、德国的FTZ、德国的VDE、英国的BSI、日本的VCCI等,企业标准包括福特、通用、大众、宝马、奔驰、标致等等,一般车企都有自己的标准,而且一般企标会比国标严格很多。ISO的标准包括11451、11452、7637、10650等,CISPR的标准包括12、25等,欧洲的标准包括95/54/EC、97/24/EC、2000/2/EC指令、ECE R10指令,SAE的标准包括SAE J551、SAE J111等
相关定义
为了便于测试,对汽车各个组件进行了分类,针对每一类有不同的EMC测试项目,同时针对不同的组件,测试的严苛性也不一样。下面对测试过程中需要用到的一些定义解释如下:
功能类型定义
依据被测件在车辆安全运行方面的重要性,对其分类进行定义,共有以下三类:
A类(Class A):对于车辆的操作和控制起决定性作用并且失效后可能影响到车辆行驶安全或者影响到道路上行人安全的功能,以及失效后会引起用户极大抱怨的高感知度功能;
B类(Class B):辅助提高车辆的操作或控制性能,但不是车辆操作和控制所必须的功能,且失效后不会影响到车辆的行驶安全;
C类(Class C):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便利的功能,与车辆的操作和控制无关,且失效后不会影响到车辆的行驶安全。
功能失效状态等级
依据被测件受到电磁干扰期间和之后的功能状态,对其分类进行定义,共有以下四类:
状态Ⅰ(Status Ⅰ):被测件在施加干扰期间和之后,能执行其预先设计的所有功能,由于骚扰所引起的公差皆在被测件的设计误差范围之内; 状态Ⅱ(Status Ⅱ):被测件在施加干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并影响整个系统基本功能的正常工作,但在停止施加干扰之后能自动恢复到正常操作状态。记忆功能需要保持在状态1; 状态Ⅲ(Status Ⅲ):被测件在施加干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直到停止施加干扰后,通过简单的“操作或使用”复位动作,才能自动恢复到正常操作状态; 状态Ⅳ(Status Ⅳ):被测件在施加干扰期间,不执行其预先设计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且如果不修理或不替换装置或系统,则不能恢复其正常操作。
工作类型分类
依据被测件工作时间的持续性,共有以下三类:
连续型(Continuous Duration):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持续工作的电子电器零部件。例如:电子控制单元、传感器、仪表、信息娱乐产品等; 长时型(Long Duration):根据用户需求启动工作,单次持续工作时间超过一分钟的电子电器零部件。一般针对电机类产品,例如:雨刮电机、暖风电机、助力转向电机、卡钳电机等; 短时型(Short Duration):根据用户需求启动工作,单次持续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分钟的电子电器零部件。一般针对电机类产品,例如:洗涤电机、外后视镜电机、座椅调节电机、门锁电机、玻璃升降电机等。
电子电器组件种类定义
电子电器组件种类定义如下:
P类:无源电子模块。例如由电阻、电容、电感、箝位二极管、发光二极管、热敏电阻等构成的电子模块; I类:感性元件。例如:继电器、螺线管、蜂鸣器、电喇叭等; BM类:没有电子控制的有刷整流电机; EM类:电子控制的有刷整流电机,或者无刷电机; A类:包含有源电子元件的电子模块。例如:模拟运算放大电路、开关电源、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控制器和显示器; AS类:由位于其他电子模块中的电源供电的电子模块,如给控制器提供输入的传感器等; AM类:包含磁场敏感元件的电子模块,或者与外部磁敏感元件连接的电子模块; AC类:包含电子控制电机的电子模块,或者控制外部感性装置的电子模块; AR类:包含磁力控制继电器的电子模块; AW类:通过无线方式操作或者含有射频元件的独立的部件或模块。例如:胎压监测装置、遥控钥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