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香港本土到外地投资,不管是在大陆还是在国外,都必须要做香港公司公证业务,但是在大陆投资贸易组建外商独资企业或者设立办事处的比较常见!
香港公司文件属于商业文书,在中国大陆由于无法查询到香港公司是否真实合法的存在,因此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任何城市使用,都需进行香港律师公证。
香港公司公证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我司常年办理香港公司公证业务、海牙公证、大使馆公证等业务,需要的客户朋友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