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利比里亚领事馆认证 办理一步到位,一站式服务;-领事馆认证申请从未如此之快;作时间快;多年领事认证作经验,速度快费用低;协助客户海外业务拓展、务工和生活等。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
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所谓领事认证,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认证,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最后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领事机构加以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领事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认证。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首先,外国驻华领事馆或领事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领事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而后外国驻华领事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