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及条件
瞪羚企业
1、企业总部注册在苏州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围绕新—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新能源以及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企业。
3、成立10年内,未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上年度销售5000万元到5亿元,近三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4、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近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发生。
瞪羚培育企业
1、企业总部注册在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纳入江苏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
2、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新能源以及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的企业。
3、成立8年内,未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500万元到5000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