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必须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3、企业的人均产出率和人均效益较高;
4、企业应制定智能化发展战略规划,拥有能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一定规模的智能制造人才队伍。
二、申报示范智能车间的车间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智能装备广泛运用
车间设备互联互通
生产过程实时调度
物料实现自动配送
产品信息实现生产过程可追溯
车间环境实现智能管控
资源能源消耗实现智能管控
车间网络系统实现安全可控
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车间作业安全实现智能管控
积极应用国产核心软件和核心装备
车间与车间外部实现联动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