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用于北京办理代表处延期程序说明

  • 发布时间:2021-08-24 17:54:45,加入时间:2020年11月16日(距今12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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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香港公司代表处延期公证认证问题,根据我国新代表处管理规定要求:“外资代表处在设立、延期、变更时都需提供相关公证认证文件,延期时需要办理公司存续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也就是说代表处所有涉及到的国外母公司出具的文件都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香港公司公证用于北京代表处延期所需资料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 公司改名证书(如有) 新商业登记证书; 周年申报表; 香港银行资信证明。

香港公司公证用于北京代表处延期办理流程

1、跟香港律师公证网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香港律师公证网; 3、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4、确认无误后,邮寄香港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到香港律师公证网;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7、公证完成后,香港律师公证网寄出公证文件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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