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香港公司资料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 发布时间:2021-08-24 17:55:00,加入时间:2020年11月16日(距今1680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彩田南路彩福大厦汇福阁12G
  • 公司:深圳市宝龙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王小华,手机:18320856665 微信:w18320856665 电话:0755-83223392 QQ:36084821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5.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6.继承过程触及大陆产业,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7.在内地发生诉讼时,有必要为香港提交诉讼依据
8.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要,有必要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办理香港公司资料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公司注册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
2.公司周年申报表;
3.秘书、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确认本或复印本;
4.公司商业登记证书复印本。

若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未能提供周年申报表,需备齐以下资料:

1.《首任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及出任董事或候补董事职位同意书》
2.《秘书及董事更改通知书(委任/离任)》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