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止时间第一批为3月20日,第二批为6月10日,第三批为10月10日。
领军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1。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三年内给予项目资金不超过500万元,提供不高于1000万元间接融资支持,不超过500平方米创业启动场地,以及3套人才公寓或不超过3000元/套/月租房补贴;经高新区孵化培育,企业挂牌上市的,给予不超过600万元奖励。
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三年内不高于给予项目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三年内给予项目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提供不高于500万元间接融资支持,不超过300平方米创业启动场地,以及1套人才公寓或不超过3000元/月/套租房补贴;经高新区孵化培育,企业挂牌上市的,给予不超过600万元奖励。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三年内给予项目资金不超过130万元。
规范做好推介工作。
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由各园区、各街道出具可行性推介报告;对于投入大、产业化和市场认可度高的团队项目,可在推介报告中申请一事一议。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由各园区、各街道根据最终向受理部门推介数量,提出重点推介(10%以内)和一般推介意见(计算时四舍五入),其中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领军人才(重要股东,且企业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者有较大社会资本投入的),可由各园区、各街道研究出具破格推介报告。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3年从海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力争全区在领军人才团队中占比不低于50%,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占比不低于70%;更大力度支持青年人才,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占比达到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