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使用是指对蓄电池周期性的进行放电和充电。
6.1放电电流与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越大,终止电压越低。下表为蓄电池不同入电电流时的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a) 终止电压(a)
0.1c 10.5
0.5c 10.2
3c 9.6
放电后应立即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方法见下述规定。
6.2充电电流、电压和时间
应采用限流恒压方法进行充电,即设定一个限定电流(参考值为0.25c(a) )和一个限定电压,开始以起始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规定的电压和时间。
充电电压设置与蓄电池的温度有关,如果温度超过此范围,应调整充电电压,调整时,温度校正系数为:-20.0mv/0c/只。如果充电设备的波纹电流符合本说明书要求,可使用用白天的环境温度作为选用浮充电压的温度值,否则以蓄电池的极柱温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