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宠物食品需要什么资质
根据《宠物饲料管理办法》中对各种类的宠物饲料的规定:
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直接食用的产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也称为宠物食品。
宠物配合饲料 是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态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独使用即可满足宠物全面营养需要。一般是宠物干粮,主粮,进口需要MARA农业部饲料进口登记证和GACC海关总署批准的输华企业准入资质。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是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营养性饲 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一般是宠物营养品,进口需要MARA农业部饲料进口登记证和GACC海关总署批准的输华企业准入资质。
其他宠物饲料 是指为实现奖励宠物、与宠物互动或者刺激宠物咀嚼、撕咬等目的将几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一般是宠物咬胶等零食进口通常需要海关总署批准的输华企业准入名单GACC准入资质即可。
依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2号) 第三条: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农村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第四条:境外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周期,从审批到发证,需要4-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