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客人需要越南(Vietnam)单身公证领馆加签-领馆加签办理从未如此简便;免去烦锁中转流程;认证时间快;为广大客户解决了诸多在领事馆认证、公证认证、出口单证等事项的问题!下列领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Invoice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下列领馆要求所有加签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领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领馆留底保存。
为什么国外客户要求做领馆加签
答:近几年来,我国向拉美、非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逐年增加,尤其是轻工业品占有较明显的优势,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出口的新兴市场。这些国家处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其中许多要求我出口商品单证必须经过进口国驻我国领馆的加签,才可办-理通关手续。目前,要求领馆加签的主要国家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等,但除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外交部领事司和领馆加签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加签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加签。对拟办-理的领事加签,属于贸促会加签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加签,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加签。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加签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加签是外国驻华领馆领事加签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加签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加签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加签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领馆加签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加签,而不得直接交领馆加签。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加签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领馆办-理领事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