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润肤露非特类化妆品批文办理流程

  • 发布时间:2021-04-01 10:19:27,加入时间:2021年01月11日(距今16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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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样的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办理手续? 所有外国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含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澳门),在进入中国大陆销售时,必须到中国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2.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到何机构办理? 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时,需要到中国国家卫生部等机构办理注册(备案)手续方可销售

普通类: (一)检验申请表;(二)检验受理通知书;(三)产品说明书;(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对化妆品配方有什么要求? (1)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2)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3)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5)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6)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8)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9)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 配方中紫外线吸收剂含量超过0.5%的非防晒产品,除需常规检测外,还应进行紫外线吸收剂量检测、光毒试验和变态反应试验;配方成份中含有果酸的,应进行果酸含量检测; 防晒产品宣传或标示SPF值的,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11.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吗? 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检疫证书;(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 (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以上资料 原件1份。 12.化妆品申报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化妆品申报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样品检验费用和评审费用。样品检验的费用没有国家统一定价,各检验机构价格均不相同,且与所要申报的类别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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