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律所浅析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要求赔偿

  • 发布时间:2021-04-14 16:51:43,加入时间:2020年08月12日(距今13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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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律所表示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项目,以下简单列举: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1、法律依据: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证据材料:医疗费发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发票等)、检查报告单、住院费用清单等。

二、后期治疗费

1、法律依据: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证据材料:鉴定意见书(后期治疗费)、后期复查或者手术住院等医疗费用发票、康复费用发票等。

三、护理费

1、法律依据:

最G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川恒律所表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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